古诗是中华文化瑰宝,随着知识产权概念普及,其知识产权管理归属成了问题。古诗有历史性和文化公共性。国家文化机构、学术团体高校、商业出版机构都可能涉及管理,像国家图书馆、文化馆、文物部门、古典文学研究协会、高校中文系、传统出版社、数字出版平台等,但它们各有职能侧重,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全面管理。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大部分古诗已进公有领域,但衍生作品受保护。商标法也与古诗知识产权管理有关。同时,古诗知识产权管理面临版权界定模糊,如多人改编、跨文化改编时;还有文化传承与商业利用平衡的挑战,像过度商业化、资金需求与回报的平衡等。
就比如说我发现有人乱改古诗还拿去盈利,我想找个部门反映这种侵犯古诗权益的事,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管啊。这古诗的知识产权到底归谁负责呢?
古诗的知识产权管理较为复杂。从现代法律意义上讲,对于古诗的整理、注释、研究成果等衍生作品的知识产权可能由创作这些衍生作品的个人或组织享有,这部分会受到版权局等相关机构的监管。但古诗本身由于年代久远,往往处于公共领域。然而,如果是对古诗的不当商业利用,如恶意篡改后用于商业盈利且损害了文化价值等情况,可以向文化管理部门反映,如当地的文化局等。同时,如果涉及到一些关于古诗传承、保护方面的政策相关问题也可以联系文化部门。如果您对知识产权管理感兴趣,欢迎免费注册试用我们的知识管理解决方案,获取更多详细资讯。

像李白、杜甫写了那么多古诗,他们早就不在了,那现在这些古诗的知识产权属于谁呢?总不能就没人管了吧?要是有人乱用这些古诗怎么办呢?
一般来说,古代诗人去世很久后,其创作的古诗进入公共领域。这意味着公众都可以合理地使用这些古诗,例如进行学习、引用、欣赏等。但是,如果有人对古诗进行演绎创作(如改编成歌曲、现代诗改写等)并且产生新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这个新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演绎创作者所有,但演绎创作也不能违背原古诗的文化内涵和公序良俗。如果在商业用途中滥用古诗或者歪曲古诗原意造成不良影响,文化管理部门、社会舆论等可以起到监督和纠正的作用。若您想深入了解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体系,可预约演示我们的知识产权管理课程。
我最近在做一个文化项目,会用到很多古诗,我就担心会不会侵犯到什么权益,可又不知道该找谁去确定这些古诗的知识产权归属之类的,怎么才能知道谁管理古诗的知识产权呢?
首先要明确古诗的性质。如果是单纯的古代流传下来的原诗,因为作者年代久远大多属于公共领域,不存在单一的“管理者”。但如果涉及到古诗的特定版本(比如某一古籍整理本),整理者或出版者对其整理成果有相应权益,这可以查看出版信息等确定。对于古诗的衍生作品(如绘画配古诗等新的创作形式),创作者是其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从管理角度来看,在使用古诗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尊重文化传统是基本原则。若遇到特殊情况难以判断,可以咨询文化领域专家或者法律人士。如果您希望能更系统地掌握类似的知识产权判断方法,欢迎免费注册试用我们的文化产业合规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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